从总书记强调的“权力”里读懂了什么?
中新社北京7月1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表示,全体中共党员都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各级干部都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他说,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行使权力就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摘自中新网)
一句“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说到了人民的心坎上。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今天,又该树立怎么的权力观呢?
一要树立权力就是责任的观点,切忌老爷意识。领导的权力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虽然领导的成长与他自身的努力有关,那种认为领导干部是靠自己的奋斗获取的权力而高高在上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所以,人民是主人,领导干部是公仆,然而,有的干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忘了自己是公仆,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为“人民币”服务;有的热衷于拉关系,跑门子,虚报浮夸,作表面文章;有的无所事事,沉迷于歌舞升平,花天酒地,奢侈享乐,对群众疾苦充耳不闻,视而不见。这些不良的恶劣风气,误国误民,危害无穷,人民群众痛心疾首。因此,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始终铭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为人民服务。否则,人民就可以将你的权力收回。
二要树立权力短暂的观点,切忌过期作废思想。任何人手中的权力只能是暂时的,而不是永久的,应当珍惜。怎样将暂时的权力用来为人民做更多的事,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才是领导干部应该思考的问题。切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而将权力用于谋取私利,甚至不择手段,疯狂地捞取不义之财。
三要树立权力就是奉献的观点,切忌特权思想。胡锦涛总书记曾经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这既给各级领导干部为在新的历史时期做好群众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各级领导干部怎样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作了科学的诠释。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作为各级领导干部个人来讲,必须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具体体现在三要:一要博学多思。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始终保持旺盛的求知欲,把工作以外的剩余精力放在学习上,不断完善和更新自己。二要勤奋敬业。三要不怕吃亏。权为民所用,就是要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计名利、不讲报酬、不怕吃亏,这是领导干部起码的精神境界。如果只讲索取,不愿奉献,总想到个人得失,公仆之颜何在?至于那些把手中权力看成是谋取私利的工具甚至不惜以牺牲人民的利益为代价,捞取个人好处的人,必然被人民群众唾弃。
四要树立权力必受监督的观点,切忌我说了算。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为此必须接受监督。一是廉洁自律。古人云:“轻财是以聚人,律已是以服人,量宽是以待人,身先是以率人”。身为领导干部,不仅要懂得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身教重于言教,“做”得好、“说”的才有份量,“行”得正、“言”才有感召力的道理,而且还要深知,“权”是人民赋予的,人民就有权监督我们,不能有丝毫懈怠。二是接受监督。领导干部都要严于律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把自己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中,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道德,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要压住私欲、顶住诱惑、管住“小节”,自觉做到“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不法之行不为”,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正确运用职权,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领导干部应做到慎独、慎微,自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实行自我监督和约束,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警钟长鸣,千万别因一念之差而悔恨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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